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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出台多项聚焦企业和群众改革措施的通知

2019-05-09 09:36:20 62

省政府出台多项聚焦企业和群众改革措施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工作落实年”要求 ,扎实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制定以下措施。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 ,牢牢把握“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总要求,落实“换位思考、主动服务、有求必应 、无需不扰、结果评价”服务理念 ,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中的“难点、堵点、痛点”,推动“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再提速、再提效 ,全力打造“审批事项少 、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群众获得感强”的一流营商环境,为全面推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保障 。

二、任务举措

  (一)推进政务服务“一窗受理”。

   1.升级“实体一窗”。继续推进“三集中 、三到位”,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设置,推动更多事项进驻,普遍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2019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市、县、乡三级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试点,统一受理 ,一次收件,进行一次录入、自动分发、并行办理,2020年全面推开 。2019年实现省和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运行。(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各市政府负责)

  2.整合“网上一窗”。推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与山东政务服务网实质性融合,统一网上政务服务入口 ,为企业和群众获取政策信息、办事创业提供便利。2019年10月底前,省政府门户网站完成改版,逐步推动各市和部门网站完成整合。(省政府办公厅 、省大数据局牵头)

  3.优化“掌上一窗”。加强与政务服务中心 、政府门户网站和其他业务系统对接 ,进一步完善“爱山东”APP功能,提升“掌上查”“掌上问”“掌上办”能力。2019年年底前 ,群众日常所需的社会保障、卫生健康、交通出行 、市场监管等领域高频服务事项基本实现掌上办理。(省大数据局 、省政府办公厅牵头)

  4.做强“热线一窗” 。以整合为原则 、不整合为例外 ,加大政务服务热线资源整合力度,实现咨询、投诉、求助和建议12345一号受理 。2019年6月底前 ,出台山东省政务服务热线管理办法,推动全省热线受理范围、运行规则、服务标准三统一 ,实现热线接通率 、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三提升。(省政府办公厅牵头)

  5.延伸“基层一窗”。全面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鼓励通过依托基层公共服务设施,或与邮政 、金融、通信等网点合作等模式 ,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 、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向基层延伸,让更多企业和群众办事事项在“家门口”办理 。(省政府办公厅牵头 ,各市政府负责)

(二)推行主动服务 、贴心服务。

  6.推行帮办代办服务。2019年年底前 ,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帮办代办窗口,全面推行无偿帮办代办 。探索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错时 、延时服务和双休日、节假日办理通道。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提供个性化 、定制化服务。提高大厅设施服务效能,积极推广自助申报一体机 ,有条件的可建设“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区。(省政府办公厅牵头 ,各市政府负责)

  7.强化事前告知服务。2019年11月底前,按照统一标准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指南调整。通过多种渠道,让企业和群众提前了解办事事宜,推行企业和群众办事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服务模式,提高“一窗”办结事项比率 。(省政府办公厅牵头 ,各市政府负责)

  8.畅通政策互动渠道 。政策制定过程中,充分尊重群众意愿 ,注意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 。加强政策传导机制建设 ,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辅导,方便企业和群众掌握利用。2019年年底前,依托省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利企便民政策服务平台,搭建政策服务“中央厨房”,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精准服务。(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直各部门负责)

  9.打通事项办理链条。以办好群众眼中“一件事”为标准 ,推动实现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关联事项“一链办理” ,变“一事一流程”为“多事一流程”。进一步精简环节、压缩时限 ,巩固提升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领域改革成效。2019年年底前,省和各市在推进项目落地、企业注销便利化、证照联办等方面再推出一批高频“一链办理”事项 。(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 、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按照职责分别负责)

(三)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10.加快事项标准化梳理 。2019年7月底前,组织指导省直部门按系统梳理规范权责清单,推动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省、市 、县“三级四同”。(省委编办牵头,省直各部门负责)

  11.梳理规范实施清单。2019年5月底前 ,按照国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要求,完成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试点相关工作 。2019年10月底前 ,组织省直部门按系统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实现同一事项在省、市、县三级申请材料、办理环节、流程和时限等要素统一。(省政府办公厅、省大数据局牵头,省直各部门、各市政府负责)

(四)持续减权放权、减证便民。

  12.精准同步放权。开展省级下放济青烟权力事项运行情况评估,符合条件的一律下放各市实施。进一步精简省级权力事项,深化扩权强县改革 ,实施“市县同权”,除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外  ,凡基层有需求且有承接能力的事项,一律下放市县级实施。根据市县级推进关联事项“一链办理”工作需求,下放一批让“链条”完整起来的事项,实现全链条办理事项在同一层级办结。2019年年底前,组织清理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 ,对以备案、登记、年检 、认定、认证等形式变相审批的违规行为进行整治。(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各市政府负责)

  13.更大力度减证 。严格证明事项清单管理,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切实解决要求群众提供证明过多、过滥和不统一、不规范问题。2019年年底前,选取部分市和省直部门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省司法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 、有关市政府负责)

(五)开展中介服务专项治理。

  14.培育壮大中介服务市场 。放宽准入条件,取消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2019年9月底前 ,研究制定培育中介服务市场的具体措施。(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直有关部门负责)

  15.依法规范中介服务行为。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严禁限额管理中介服务机构数量,允许具备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平等进入市场开展业务。深入推进中介服务收费改革,最大限度地缩小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 ,并向社会公布。2019年6月底前,全面清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从事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服务,杜绝中介强制代理行为。严格查处违规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牵头 ,省直有关部门负责)

  16.做大做强网上中介超市。进一步完善网上中介超市功能,健全运行 、服务和监管机制。2019年年底前 ,按照“应进必进”要求,集中推动中介服务进超市,实现“一地入驻、全省通行”。(省政府办公厅牵头)

(六)深入推进公正监管 。

  17.实施信用监管。强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和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应用 ,将企业信用纳入信贷审批、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等审批服务程序,推进信用信息与审批服务、监管处罚有效衔接 。把告知承诺事项纳入信用监管,对申请人不实承诺的 ,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并及时将信息推送行政审批部门。完善信用黑名单制度,公示企业和个人失信记录。2019年年底前,探索建立信用约束向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自然人延伸制度。(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牵头)

  18.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对企业的所有行政检查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 ,杜绝随意检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一查到底、依法处罚,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和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19.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加快“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统筹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抽查 ,科学确定部门联合抽查事项和发起、参与部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管。2019年,地方各级政府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次数达到年度总抽查次数10%以上 。(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牵头,各市政府负责)

(七)提升“互联网+”服务能力。

  20.深入推动事项上网 。全面推动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等6类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一网办理”。2019年5月底前,完成国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事项上网运行试点 ;2019年年底前,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省级不低于90% ,市县级不低于70%。(省政府办公厅、省大数据局牵头,各市政府负责)

  21.提升核心服务能力。继续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着重提升全省统一事项管理、统一身份认证等关键服务,推动电子公文、电子印章应用,支持企业和群众通过5个“一窗”便捷获取服务 。2019年年底前 ,省、市再推出一批“全省通办”“全市通办”事项,逐步实现“异地可办”“全域通办”。(省大数据局 、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

  22.强化基础数据支撑。加大基础数据归集力度,2019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人口、法人单位 、公共信用、宏观经济、空间地理和电子证照6大基础数据库建设 。2019年年底前,完成应急管理、社会综治、交通出行、生态环境等主题信息资源库建设 。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推进历史数据电子化 ,建立数据核对反馈机制,提高数据质量,推动深层次广泛应用。(省大数据局牵头 ,省直有关部门负责)

  23.加快既有系统改造。按照“谁建设 、谁负责”的原则,加快部门确需保留业务系统改造,2019年年底前,完成与政务服务平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有效对接,克服“多头申报”“重复录入”等难题。(省大数据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各市政府负责)

(八)完善政务服务评估评价。

  24.落实政务服务“群众评”。运用服务评价器、满意度评价表等方式,让企业和群众评判改革成效 ,试点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 ,倒逼服务承诺落实 。2019年年底前 ,试点经验在全省推开。(省政府办公厅牵头)

  25.开展营商环境评价 。对照世界银行、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 ,健全营商环境评价体系,进一步提高评价精准度。2019年9月底和2020年3月底前,分别开展各市营商环境评价并将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26.强化政策效果评估。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机构作用,运用调查问卷 、大数据等形式,对政策效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建议 。2019年年底前,组织开展“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成效专项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省政府办公厅牵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健全工作机制 ,抓好改革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市、县(市、区)政府要细化改革施工图、时间表、责任链 。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改革工作的督促指导和业务培训。

  (二)强化制度供给 。坚持立改废与改革有效衔接,及时修订涉及改革的法规规章,为深化改革扫清制度性障碍。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需要通过立法确认的改革举措和创新成果,按程序送省司法厅审查;省司法厅要根据审查情况及时启动立法程序 。2019年出台《山东省电子政务和政务数据管理办法》,推动出台《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 。各级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一枚印章管审批”运行机制,厘清行政审批服务局与主管部门的权责边界  ;省直部门(单位)要畅通与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沟通联络机制 。

  (三)抓好工作落实。各级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专题组、工作推进专班要主动发挥职能作用 ,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开展改革工作专项督查,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细落地 。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要通报表扬 、给予奖励;对不担当 、不作为、慢作为的 ,要严肃问责 。

  (四)强化宣传引导。发挥基层首创精神 ,发掘更多的改革“一招鲜”“土特产”。建立以正向激励为主的政务服务工作管理机制,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充分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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